一些人認為,商標注冊之后,就是我自己的了,可以用在任意產品上。這種觀念是錯過的!
注冊商標是分類別的,一共有45個類別,如果你只在某一個或某幾個類別申請注冊,那么在已注冊的這些類別之內可以使用,但是除此之外的其他類別使用,就是超范圍使用。
“注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準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如果在商標注冊之外的類別使用,不但商標使用權不受保護,還可能存在侵權的情況。一旦發生侵權,后果就更為嚴重了,可能需要耗費大量的時間、經濟成本去解決。
因此,注冊商標后,一定要注意在自己核準注冊的類別規范使用商標。如果想在注冊以外的類別也使用該商標,那么需要重新在該類別申請注冊。
在其他類別重新申請注冊商標,和之前申請注冊商標的步驟是一樣的,需要經歷形式審查、實質審查、初審并公告以及注冊公告等多個環節,期間也可能會遇到商標駁回或商標異議的風險。
最重要的是,可能有人已經在其他類別注冊了相同或相似的商標,那么注冊的可能性就會大大降低。因此我們一般建議,企業在申請商標注冊時,將之后可能涉及的類別提前布局,以免被他人搶先注冊,后續增加更多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