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會混淆商標和企業名稱、商品名稱及LOGO,這源于對概念的不了解。
1、商標的概念由《商標法》第八條規定: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
2、什么是logo?
logo是徽標或者商標的外語縮寫,是logotype的縮寫,是表明事物特征的記號。
具有個性鮮明、視覺沖擊力,便于識別、記憶,有引導、促進消費,產生美好聯想的作用,利于在眾多的商品中脫穎而出。體現的是企業的形象,對公司具有推廣作用。
簡單地說,商標和Logo之間存在交集,但二者的側重點不同。二者的區別在于商標是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標志,而Logo是- -種視覺傳達方式,對公司及其產品起到識別和推廣作用。普通標志經商標局核準注冊后,其注冊人就擁有了商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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