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商標和版權都屬于知識產權,兩者之間既有聯系,也有很多區別。在市場經營活動中,大部分企業都會申請商標,用來宣傳推廣自身品牌,卻忽視了版權。甚至有一些人會有誤區,認為擁有了商標的商標權等同于擁有了商標的版權。但事實并非如此。
此前有一個案例,柴某某在經營網店時注冊了一個商標并拿到了證書,但是卻被起訴侵犯了著作權(版權)。按照我國《商標法》相關規定,與他人在先權利相沖突的商標可以被撤銷。最終,柴某某不僅失去了商標,還需賠償對方7000元。
因此,對于圖形商標來說,申請注冊商標的同時,也要記得同時辦理版權登記,雙重保障,能更有效地維持品牌的唯一性,能更全面地保護知識產權權益不受侵害。
那么,版權登記對于商標保護都有哪些輔助作用?
1. 版權登記時間短,3個月左右就可領證,還可以加急處理;而商標順利的話也需要半年左右的時間甚至更久,在此期間,版權登記可以起到防御作用;
2. 商標全類保護花費大,但是不全類保護又容易被“有心人”鉆空子,而版權登記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只要進行了版權登記,任何服務行業和商品都受保護,不僅可以防止他人用相同的圖形注冊其他類別商品的商標,還能節省注冊成本。
3. 保護時間長,商標注冊之后有效期為10年,而版權的期限到個人去世后50年,并且無需續展。
4. 利用版權在先權利,可以駁回近似商標申請;同時,即使自身商標因連續3年不使用被撤三,版權在手的話,也能防止他人繼續利用。
相比而言,版權登記用時短、風險小、保護期限長、保護范圍廣等優勢多多,是商標注冊申請時不可多得的保護手段,很大程度上起到商標輔助和防御保護的作用。因此,在對Logo圖形等原創商標進行注冊的同時,不妨也進行版權登記,雙重保護,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