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直播帶貨優勢進一步凸顯,激活消費市場的“一池春水”,成為新的風口。各地領導干部紛紛走進直播間,化身“主播”,“代言”當地特色產品,得到網友和群眾的認可好評。
那么,領導干部直播帶貨需要注意什么?近日,安徽省網信辦在全國網信系統首家制定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推進網絡公益直播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領導干部在開展網絡公益直播活動時需要注意的問題。
紀律要求方面
《通知》明確:參與網絡公益直播活動的黨政領導干部,要把握角色定位,注意自身言行,嚴格遵守有關紀律要求,不得參加任何非公益性質的活動,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報酬,不得出現任何損害“親清”政商關系的行為,切實維護政府公信力和黨政領導干部良好形象。要堅決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嚴格審核把關活動每個環節,防止出現流量注水、銷量造假、組織攤派等弄虛作假問題,防止出現只注重形式而不顧實效的問題,確保把好事辦好、實事辦實。
程序規范方面
《通知》明確:各地各部門主辦網絡公益直播活動,應當嚴格遵守有關規定,按照“誰主辦、誰負責,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由主辦單位履行相關程序。
產品準入方面
《通知》明確:活動所推介的產品,原則上應為帶貧能力強的地方特色優勢產業、認證扶貧產品以及有利于提升地方形象、促進綠色發展的文化旅游資源等。現階段主要推介因受疫情影響而滯銷的農產品、有助于當地企業復工達產的相關產品等。主辦單位要會同屬地有關部門,嚴格產品準入,加強產品的背景信息調查,確保所提供信息真實準確。
嚴把質量方面
《通知》要求:主辦單位要會同屬地有關部門,嚴格把關產品質量,督促指導參與活動的相關單位、企業嚴格遵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電子商務法》等法律法規,簽訂質量承諾書,明確質量責任,規定售后服務要求。加強監督檢查,對消費者投訴等情況需第一時間介入調查處理,維護消費者權益。
傳播監管方面
《通知》要求:主辦單位要會同屬地有關部門,督促參與網絡公益直播活動的直播平臺及相關單位、企業堅持公益性,嚴格遵守《廣告法》等法律法規,不允許利用活動謀取商業利益,不允許虛構夸大產品特性,不允許將政府和領導干部形象用于公益活動之外的商業廣告宣傳。要指導平臺加強直播互動環節實時管理,引導網民文明互動、理性表達。
【溫馨提示】文中部分內容來源網絡,版權歸屬原作者,若有不妥,請聯系告知修改或刪除,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