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聽說有商品過期,卻不知道商品條碼也會過期!浙江一小作坊因使用了已注銷的廠商識別碼及其對應條形碼來包裝商品,被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該作坊立即整改,并對其處以1000元罰款。
各位老板也要長個心眼了,商品條碼也是有有效期的,到期不辦理續展手續繼續使用將面臨罰款!
《商品條碼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未經核準注冊使用廠商識別代碼和相應商品條碼的,在商品包裝上使用其他條碼冒充商品條碼或偽造商品條碼的,或者使用已經注銷的廠商識別代碼和相應商品條碼的,責令其改正,處以30000元以下罰款。
那么,商品條碼有效期多久?到期怎么辦呢?
商品條碼(GTIN-13)一般由前綴碼、廠商識別代碼、商品項目代碼和校驗碼組成。其中,廠商識別代碼是由所在國家或地區編碼組織分配,我國則由中國物品編碼中心統一管理,有效期是2年。
根據《商品條碼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廠商識別代碼的有效期為2年。如需要繼續使用,系統成員應在廠商識別代碼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辦理續展手續。
各位企業負責人一定要確認好續展期限,逾期未辦理續展手續的,編碼中心將會注銷其廠商識別代碼和商品條碼系統成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