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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講解
中小企業,作為經濟社會的“毛細血管”,其活躍度和創新力直接關系到國家經濟的整體發展。在此背景下,稅收優惠政策成為了助力中小企業穩步前行的重要推手。本文全面梳理了2024年中小企業普惠性稅收優惠政策,幫助廣大中小企業更好地了解政策內容,享受政策紅利,實現高質量發展。
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01 小微企業稅率降了!
享受主體:小型微利企業
優惠內容:
“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政策執行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享受方式
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和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通過填寫納稅申報表,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小型微利企業應準確填報基礎信息,包括從業人數、資產總額、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國家限制或禁止行業等,信息系統將為小型微利企業智能預填優惠項目、自動計算減免稅額。
稅政君提醒:
1.小型微利企業不區分征收方式,查賬征收、核定征收,均可享受減免政策。
2.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和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均可享受減免政策。
3.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已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應當按照規定補繳企業所得稅稅款。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所得稅優 11 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 優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號)
02 增值稅起征點政策
享受主體: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優惠內容:
①納稅人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免征增值稅。
②增值稅起征點的幅度規定如下:銷售貨物的,為月銷售額 5000-20000 元;銷售應稅勞務的,為月銷售額 5000-20000 元: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
③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和國家稅務局應在規定的幅度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適用的起征點。
享受條件:
增值稅起征點的適用范圍限于個人,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享受方式:
個人可在電子稅務局、辦稅服務廳等線上、線下渠道辦理代開發票、繳納稅款等業務。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七條
03 10萬元以下免征增值稅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免征增值稅政策。
優惠內容:
自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享受條件:
1 適用于按期納稅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2 小規模納稅人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的,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小規模納稅人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
3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0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
4 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小規模納稅人,以差額后的銷售額確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稅政策。
5 其他個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過1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
6 按固定期限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選擇以1個月或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一經選擇,一個會計年度內不得變更。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2023年第1號)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3 年第19號)
04 征收增值稅3%減按1%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 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增值稅政策。
享受主體: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優惠內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7年12月 31 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 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享受條件:
①適用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②發生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或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 增值稅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 稅政策的公告》(2023 年第19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 政策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2023年第1號)
05 “六稅兩費”減半征收政策
享受主體: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優惠內容:
自 2023 年1月1日至 2027 年12月 31 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資源稅(不含水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士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教育附加等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此項優惠政策。
享受條件:
小型微利企業的判定以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結果為準。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新設立的企業,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申報期上月末從業人數不超過 300 人、資產總額不超過 5000 萬元等兩個條件的,可在首次辦理匯算清繳前按照小型微利企業申報享受以上優惠政策。
政策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 戶發展有關稅費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號)
06 不超200萬部分減半征收個人稅政策
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元部分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政策。
享受主體:個體工商戶
優惠內容: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 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個體工商戶在享受現行其他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可疊加享受本條優惠政策。
享受條件:
1 個體工商戶不區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2 個體工商戶在預繳稅款時即可享受,其年應納稅所得額暫按截至本期申報所屬期末的情況進行判斷,并在年度匯算清繳時按年計算、多退少補。若個體工商戶從兩處以上取得經營所得,需在辦理年度匯總納稅申報時,合并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重新計算減免稅額,多退少補。
3 按照以下方法計算減免稅額:減免稅額=(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 萬元部分的應納稅額-其他政策減免稅額×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 200萬元部分÷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50%。
07 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享受主體:金融機構和小型企業、微型企業
優惠內容:
2027年12月31日前,對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政策案例:
甲企業為微型企業,2023年5月與乙銀行簽訂了借款合同,借款10萬元,期限一年,年利率4%。甲企業、乙銀行是否都可以享受免征借款合同印花稅優惠?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事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2022年第22號)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對應稅憑證適用印花稅減免優惠的,書立該應稅憑證的納稅人均可享受印花稅減免政策,明確特定納稅人適用印花稅減免優惠的除外。因此,甲企業、乙銀行申報該筆借款合同印花稅時,均可享受免征印花稅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