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標的使用過程中,你可能會遇到這些問題,比如商標注冊人改名字了、經營場所變地址了、代理機構換了、想要增加一個商標注冊人等等,這些情況是辦理商標變更還是商標轉讓呢?
今天,小編帶大家了解一下商標變更和商標轉讓有什么區別?
商標變更
指商標核準注冊后,商標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其他注冊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應變更手續。
自2002年9月15日《商標法實施條例》施行之日起,已申請但尚未獲準注冊的商標,也可向商標局申請變更其申請人名義、地址、代理人,或者刪減注冊申請中指定商品。
也就是說,不管是注冊好的商標,還是剛剛申請尚未獲準注冊的商標,發生注冊人更名、經營地址改變或者換代理機構等情況,都需要辦理商標變更。
但商標變更中提到的關于變更商標注冊人的名義,在這里指商標原主體名義的變更,比如商標注冊人本來是A,然后A自己更名了,這個時候就需要進行商標變更,但是商標主體還是A,并沒有變。商標變更不能增加或減少原主體。
商標轉讓
指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內,按照法定的程序,將商標的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一種行為。商標轉讓之后,商標所有權發生了本質變化。
如果注冊好的商標想要增加或減少共同持有人,就類似于原有的產權發生了變化,需要通過商標轉讓進行過戶的。
舉個例子,已經注冊好的商標是以A的名義進行申請的,想要添加共同持有人B,那么雙方就需要辦理一個轉讓手續,把商標從A名下轉到A和B共同的名下。
綜上,注冊商標變更時,只是變更了注冊的地址等其他信息,商標的持有者并沒有改變。商標轉讓則是直接改變商標的持有者。是否改變商標持有者是企業選擇商標變更還是商標轉讓的重要衡量標準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