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版權登記的好處
在著作權受到侵犯時,權利人必須提供自己是著作權人,享有著作權的證據。此時著作權人若很難舉證自己是作品的創作者或權利繼受人,尤其是當一件作品設計的時間較長,或是委托他人設計,或是職務作品的時候,更難以收集原始證據,難以確定著作權人,給權利人主張權利造成極大的困難。
著作權自愿登記制度就是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而設置的,如果權利人在作品創作完成后,先進行著作權登記,則在舉證的時候,只需要出示登記中心頒發的證書,就會得到法院或有關機關的認可。著作權證書大大減輕了權利人的舉證責任。02僅注冊商標不登記版權的法律缺陷
1、僅擁有商標權無法證明原始權利的歸屬(是不是盜取他人作品去注冊的商標?)
2、一旦別人將其商標登記版權,會導致商標無效。
3、發生商標侵權糾紛時,版權是主張權利的有力證據。4、方便維權時協助司法機關方便、快捷地取證,以便迅速結案。
5、不登記版權,無法保證商標權利的穩定。
6、商標注冊就如蓋一座房子,雖擁有居住權,但無法確認是否違章建筑,版權登記就相當于房屋的權屬證明,能證明建筑的合法性。
03版權登記對商標保護的輔助作用
1、商標初創期節約費用
申請商標,都有明確的產品類別,如果想全面保護,花費太大。而著作權登記沒有商品類別的局限,任何服務行業和商品都受保護,可以防止他人用相同的圖形申請注冊其他類別商品的商標。
2、商標、專利審查期間即產生保護作用
商標申請到商標注冊成功,需要1年時間左右,而著作權登記只要3個月就能完成。
3、預先謀劃,為商標全類注冊做戰略儲備
按照商品及服務的分類原則,目前的商品及服務總共有45個類別,而商標注冊是分類注冊的。當一個商標在某一類別進行注冊時,該商標在該類別是受保護的,但在其他未注冊的四十四個類別并不受到保護(馳名商標除外)。因而要使得該商標在任何領域都有獨占使用權(即受到保護),應當進行全類注冊。
4、著作權費用相較全類注冊的費用更低
超高費用是很多企業放棄全類注冊的原因,并且商標有十年的期限,到期的續展費用也較高。著作權登記費用較低,并且著作權的期限為50年(著作權人為個人時著作權期限到個人去世后50年),且無需續展。
5、利用著作權在先權利駁回近似商標申請
當他人在其他類別注冊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時,國家商標局直接依據在先申請的原則即可將這類注冊申請予以駁回。
在此,建議申請人注冊商標時,能及時登記版權保護,避免不必要的麻煩!